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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山东省优秀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推荐和评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发布日期:2018-05-16浏览次数:字号:[ ]


鲁预会〔2018〕60号

 

各市预防医学会、各分会: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的通知》(鲁科协发〔2018〕32号)要求,我会决定在会员中开展2018年山东省优秀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推荐和评选工作,表彰100名左右优秀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一)山东预防医学会会员;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三)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及相关工作5年以上。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近5年内:

  (一)获得国家级科技奖一等奖的个人前5位,或二等奖的个人前3位,或三等奖的个人前2位;

  (二)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的个人前3位,或二等奖的个人前2位,或三等奖的个人前1位;

  (三)获得市厅级科技奖一等奖的个人前1位,或2项二等奖的个人前1位;

  (四)SCI收录杂志1篇5分以上的论文,或中华系列杂志4篇,或北图核心期刊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SCI收录杂志合计5篇,或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第一主编专著1部;

  (五)获得设区的市级拔尖人才称号;

  (六)在处理急难险重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或设区的市级公认的学术带头人。

  三、推荐渠道、推荐名额

  (一)推荐渠道:各市预防医学会推荐本市候选人;各分会推荐本分会候选人。

  (二)推荐名额:

  1、符合推荐条件第(一)、(二)、(三)、(四)、(五)条的均可推荐为候选人,不受名额限制;

  2、符合推荐条件第(六)条的,限每市预防医学会推荐“在处理急难险重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或“设区的市级公认的学术带头人”各1名候选人,并且其中至少有1名为县级单位候选人。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我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第一线工作的杰出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山东省优秀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五)荣获我会2017年“山东省优秀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不再申报。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山东预防医学会办公室。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一)推荐报告一份。

  (二)《山东省优秀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推荐表》纸制材料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5份复印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省学会办公室电子信箱(sdyfyxh2017@163.com)。

  (三)有关证明材料一份(请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不再退回)。含: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5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4、其他材料。

  请在山东预防医学会网站(http://yufangyixuehui.sdcdc.cn/)挂网公文栏下载本通知及《山东省优秀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6992号,邮编:250001

  联系人:赵丽丽

  电 话:(0531)82679771

  

 

 

                                       山东预防医学会

                                     2018年5月9日

山东省优秀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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